关于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各级政府在如下地点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7日向社会通告,自12月28日起,机动车有相应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采集。 一、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1、冶山镇天冶线(冶山政府路段) 2、冶山镇天冶线(关金路-关郑路段) 3、冶山镇天冶线(关塘中学路段) 4、冶山镇关金路(天冶线-关汴路段) 5、杨村镇天洋大道(天铜线-天洋路段) 6、杨村镇天洋大道(三禾巷) 7、杨村镇振兴路(天洋路-万和路段) 8、杨村镇万和路(振兴路-康达路段) 9、杨村镇康达路(天铜线-天洋路段) 10、杨村镇天铜线(建设路-康达路段) 11、杨村镇天洋路(振兴路-康达路段) 12、铜城镇天铜线与建设路交口 13、铜城镇龙岗街道 14、铜城镇乔田街道 二、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1、天康大道与经十二路交口 2、天汊路与经十二路交口 3、纬一路与经十二路交口 4、纬二路与经十二路交口 5、千秋大道与秦栏路交口 6、千秋大道与金集路交口 三、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石梁镇九年制义务学校 公安交警提醒:随着道路设施的完善优化,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日益增长,相应的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信号也会随着交通状况进行优化调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注意认清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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