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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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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高邮湖之乡 于 2016-5-20 23:48 编辑
第一,施工方作为合同履约方,依法施工,是在正常进行生产活动,任何人进行阻工的行为均构成拢乱、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罪,如果阻工者觉得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到政府部门投诉或去法院起诉。如果随意阻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社会岂不是乱了套!
第二、那个女的发疯似的乱咬人,受到咬伤的施工方人员一直在克制、忍耐。而那个女的反而又崩又跳,囔着要去医院,到了医院医生检查后没问题,却坚决要求住院,不住院就不肯走,真是笑喷了人~
第三、当晚光打混凝土的工人有20位,加上施工技术员、收料员、监理、项目负责人、驾驶员、发货员、上料员等不下40人。上面说有30多人,已经说少了哈~,你故意阻施工7小时多,混凝土过期报损,这么多损失你考虑了吗?阻工者已经在犯法了,你知道吗?
最后说一下,政府、施工方他们都是应百姓要求在做路,是在为北门一带的百姓出行、市容做好事,做善事,何况修桥补路自古以来就是积德行善的行为,作为个人,我觉得你最后说对了,人在做,天在看。谁是谁非,新河北路民生村的百姓心理清楚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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