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天长市千秋市场监管所接一消费者举报,称其在某食品经营店购买的“海之蓝”白酒口感有异,该店可能涉嫌销售假冒白酒。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进行检查。 经查,经营户董某前不久从上门自称是某白酒厂家市场销售人员手中购买了一批“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白酒,货值11760元,尚未及时售出。检查过程中,当事人无法向执法人员说明该批白酒的合法来源,也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执法人员当即决定予以暂扣未及售出的“海之蓝”75瓶、“天之蓝”27瓶、“梦之蓝”1瓶。现经生产厂家鉴定,所暂扣白酒全系冒牌产品。日前,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没收、销毁被依法扣押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03瓶白酒;罚款3万元。 近年来,该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不断强化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对食品经营违章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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