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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它吊在竹竿上,天长一农民将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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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7-11 10:19

正文摘要:

6月26日下午,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和郑集派出所民警在郑集镇走村串户地宣传保护野生物的法律法规时,远远地看见一条秧田埂上插着一根竹篙,竹篙梢子上好像吊着一只像鸟一样的东西。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竹篙梢头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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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发表于 2020-7-13 15:33
保护野生动物
shejinjie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发表于 2020-7-13 14:45
惨呢
珍爱1618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发表于 2020-7-12 07:57
杀鸡儆猴。。。
高先生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发表于 2020-7-11 10:28
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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