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九年制学校: 为做好2017年全市普通髙中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招”),根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滁州教体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中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目标 2017年天长市初中毕业生数为6103人,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为6100人,其中普通高中323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2870人, 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47:53),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9%。 招生计划 依据滁州市教体局下达给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指导计划,参照各校情况及上报的招生计划,经研究决定下达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下表)。市工业学校招生计划另行下发。
加分政策 2017年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县级以上侨办或对台办证明)。 2.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县级以上侨办证明)。 3.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县级以上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证明)。 4.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证明)。 5.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增加10分投档(须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6.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规定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符合上述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一项计入总分,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在报名后由考生提出申请,学校登记,收集证明材料,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6月9日前报市教体局中教股登记审核,逾期不予补办。 “特殊生”招生办法 特长生是指在体育、音乐、美术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经滁州市教体局批准,天长二中2017年继续招收特长生100名,特长生考核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由招生学校制定,报市教体局中招办批准后执行。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实施,市教体局招生、纪检部门监督,测试结果必须公示。 “特长”测试 天长二中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前,在中招、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一定标准对音乐、美术、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特长的学生进行了测试。经过招生学校(天长二中)统一组织的专业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并且填报了天长二中特长生志愿的考生方可参与录取(专业合格标准指测试的专业考核分不低于60分,含获奖加分)。 获奖加分 在县级以上教体部门组织或由教体部门参与组织的体育运动比赛、文艺演出、书法比赛等活动中,获个人或集体奖前6名的学生可优先取得特长生资格,具体情况由招生学校决定。在参加特长生报考前,须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应的证明材料。集体奖获得者由生源学校出具证明,须有市教体局盖章,交招生学校审查,报市教体局中教股审批。 招生录取 天长二中特长生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90%。特长生的录取总分(满分200分)分为两部分:中考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和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含加分)。在各自志愿填报的报考专业内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若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则未完成计划仍用于天长二中普通班招生。 英语国际班招生办法。经省教育厅批准,天长中学与新加坡华盛教育中心联合开办高中英语国际班,专业口语教学,面向全滁州市招生100人。统一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 1.省示范高中;2.英语国际班(天长中学);3.艺体特长生(天长二中);4.滁州市示范高中。志愿优先,依据分数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中考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理科实验操作、体育考试分),结合各校的招生计划(含指标到校生名额),分批次划定录取分数线。 录取方式 志愿填报:考生的所有普通高中志愿都填报在一张表上,多处填报志愿无效。 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的依据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省统考科目成绩和体育、理科实验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实验操作考试分、体育考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累分,语文、数学、英语累分,语文、数学累分高低确定顺位。 批次录取 被某批次录取,填报的下批次志愿即为无效。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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