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市公安局仁和集派出所夜间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一名电捕鱼的男子。 7月19日夜晚,市公安局仁和集派出所教导员卞文林带领民警巡逻到仁和集镇陶庄村境内时,远远的看到一面水塘边有灯光在晃动,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发现一个男子在使用电瓶捕鱼。民警依法将男子控制,现场查扣电瓶、逆变器、电捕网兜、鱼篓等作案工具。 7月21日上午,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雍金程介绍说,经过仁和集派出所和森林派出所民警的初步询问以及法制大队的审核,被抓获的男子姓郭,仁和集镇人,是个打工仔。7月19日,周末放假的晚上,郭某开着轿车,带着特意购买的电捕鱼工具,出来电鱼,当他兴奋地将一条条被电触晕、翻着肚子漂浮到水面上的大鱼小鱼抓进鱼篓时,被夜间巡逻的派出所民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还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8条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渔具;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9条的规定,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已经移交给渔政部门,等待违法行为人郭某的将是法律的惩处。(沈云龙 许开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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