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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件礼物送老婆
平安夜,清贫的打工仔没有多少钱给老婆买那些贵重的礼物,就去偷了一件“礼物”。没过几个小时呢,警察就找上门来了!2016年12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秦栏派出所民警潘才林讲述了这个有点儿让人感慨的小故事。
12月25日一大早,小莉姑娘报警说,昨晚,她停放在路边没有上锁的电动车不见了。秦栏派出所民警潘才林、潘长友随即赶到现场,调阅了大量的视频监控,发现小莉的电动车被一个男子推走了。民警按图索骥,大海捞针,走访了大量的居民,终于发现在秦栏打工的宿州男子江某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民警立即找到了江某的暂住屋,可是,江某已经逃离。民警随即赶到了秦栏镇某公司,找到了在此打工的江某的妻子毛某,说明了来意,宣传了法律,毛某同意规劝已经逃回宿州老家的丈夫前来自首。在妻子的电话规劝下,12月28日一大,幡然悔悟的江某主动来到了秦栏派出所,交代了盗窃电动车的事实。
原来,12月24日夜晚,是西方所谓的“平安夜”。头一天夜里,老婆就给江某吹了“枕边风”,想让老公给她准备一件礼物,让她也浪漫一回。可是,到底给老婆买什么礼物呢?兜里没有多少钱的江某很头疼。12月24日晚上,在大街上乱转的江某看到路边停着一辆电动车,仔细一看,还没有上锁。江某贼头贼脑地私下里张望了一番,没有看到人,于是,便将电动车推回了出租屋,谎称是从二手车行花了800块钱买回来的,当作平安夜的礼物,送给老婆了!老婆毛某一看,车子的质量不错,价格又不贵,激动得当即给了江某一个热吻!
没想到,收到“礼物”还没过几个小时呢,警察找到了毛某打工的车间,她这才知道老公送给她的礼物居然是偷来的!
12月28日上午,办理此案的秦栏派出所民警介绍说,经鉴定,被盗的电动车价格为1200元。江某的行为构了成盗窃,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江某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目前,江某已被关进了拘留所,他偷来的那件“礼物”也已完璧归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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