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文明养犬氛围,天长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城市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主干道等处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对不文明养犬现象进行专项整治。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助于在全市范围内让文明养犬行为蔚然成风。
“不文明养犬”行为“回头看”
经过前一段时间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整治之后,天长城区范围内的不文明养犬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也是将该项整治行动当做常态化工作开展。近日,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对城市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了“回头看”再整治行动。
据悉,为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市城管执法局优先保障执法力量,共成立10个整治小分队,平均每队7人,并为小分队配备“不文明行为整治”专用车辆,采取早、晚班交叉形式,对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出现的不文明养犬现象进行宣传教育和现场执法。
据统计,自6月11日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市城管执法局累计发动执法力量210余人次,散发《致全市养犬业主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共1200余份;累计发动执法力量220余人次,现场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260余人次;累计批评教育不文明养犬业主200余人次,实施行政处罚21起。
不文明养犬行为处罚措施 1、对携犬出户未按规定使用束犬绳或嘴套的,责令改正,并记录行为人相关信息; 2、对拒不改正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对在整治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部门可以依法处以拘留等处罚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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