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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生活567 于 2015-12-4 09:29 编辑
被警察找上门不一定是坏事 被警察找上门了,不一定是坏事,12月2日下午,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民警讲述了他们遇到的这样的一件小事,事情虽小,以至于小到不足挂齿,但是,要是大家都与人为善,把每一件小事情做好了,我们的社会也就更加和谐了!
12月1日21时21分,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接到一位男子的求助电话,说他捡到了一只钱包,请求民警帮助寻找失主。
民警董付成等人立即赶到现场,一位中年男子随即将一只黑色的钱包交给了民警。原来,这位先生晚饭后散步时,在路边捡到了这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有660块钱,还有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等物品。看看四周,没有任何人,这位先生就在原地等,可是,等了好久,还是没有见到有人过来寻找。天太冷了,这位先生还得回家,便报了警,请求派出所民警帮助他寻找失主。
民警夸赞了这位先生拾金不昧的行为,登记了相关信息后,经过多方查找,终于在12月2日上午联系到了失主小高。
原来,今年24岁的小高是一个送外卖的小伙子,12月1日晚上,他骑车送外卖的途中,不慎将钱包丢失了,至于具体什么时候丢的、到底在哪儿丢的,他自己也不知道,只好自认倒霉。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小高正准备去银行和派出所办理银行卡挂失和身份证补办手续时,突然接到了千秋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让他去派出所核对一下钱包里的物品,小高十分激动,立即赶到了千秋派出所。
经核对无误,领回了一样不少的钱包后,小高请求警察大哥好人做到底,帮助他找到那位拾金不昧的好人。民警满足了小高的要求。可是,当小高电话联系上那位好心人,并要买些礼品登门致谢时,那位好心人执意说:“不用了,谁遇到了这样的事情,都会这么做的”。
小高感慨地说:“大哥,你太让我敬佩了!”。
哦,虽然没有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但是,我还是要说一下:那位拾金不昧并且不愿意留下姓名和住址的先生名字叫蒋善友,铜城镇人,目前住在天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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