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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天长市公安局获悉: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该局主要负责人当即指令治安大队、法制大队和天长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很快就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刘某。经过调查,6月8日23时许,刘某将汽车违法停放在天长市区的三桥路,被执勤的交警发现后,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事后,刘某不仅不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在拥有400余人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侮辱交警的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查明案情后,天长市公安局认定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考虑到刘某归案后认错态度较好,写下了书面检讨书,向被辱骂的执勤交警道了歉,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天长市公安局依法决定,给予刘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李大飞 许开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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