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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卖汽油“卖”进了拘留所
农妇林某万万没有想到,因为“卖汽油”居然把自己“卖”进了拘留所!9月10日上午,市公安局杨村派出所民警讲述了这个小故事,希望守法经营,注意安全,平安才是福啊!
前不久的一天下午,市公安局杨村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例行排查。15时30分,民警来到杨村镇某村妇女林某家时,一眼就看到她家的门口露天存放着五只白色的塑料桶,打开一闻,塑料桶里装的竟然全是汽油!此时此刻,盛汽油的塑料桶在阳光下强烈暴晒,塑料桶的位置距离林家的厨房直线距离不到3米,而且,周围都是连成一片的民房,这些汽油桶无异于一枚枚炸弹,一旦发生自燃或者爆炸,后果不堪想象!
经询问,秋收秋种即将来临,林某决定利用当地远离正规加油站的地理“优势”,贩卖一些柴油、汽油,赚点外快补贴家用。前不久,她从外地一个非法的私人散装汽油销售点购买了五小桶汽油,运回家后,就这么随便地放家门口的露天场所,准备一边“做广告”,一边加价对外出售。没想到,生意还没做成,就被下乡巡查的派出所民警发现了。
案件查清后,市公安局依法将林某的36.02公斤汽油没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依法给予林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9月9日下午,在被送往滁州市拘留所的途中,林某懊悔地说:“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我自己都感到脊梁后头直冒凉气,我的小乖乖,多危险啊!以后,打死我也不能做这种既违法又危险的傻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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