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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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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本帖最后由 shenyuan 于 2015-7-14 16:50 编辑
关于“群众诉求110”的工作心得--唐雯
2014年4月,我与其他三名大学生村官在“群众诉求110”信访服务中心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信访工作。因为是第一次接触信访工作,天长市选聘办安排我们去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培训,学习110指挥中心接线员是如何接听群众的来电求助以及相关处理工作,受益匪浅,收获颇丰,为我们后面两个月的信访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2014年4月8日,我们正式来到市信访局“群众诉求110”信访服务中心开启了全新的工作模式。信访工作的流程较为繁琐,从接到群众的来电诉求到为群众把问题处理好,中间的细节要求很多。陌生的工作环境加上全新的工作方式让我们感到紧张,觉得无从下手,但是很快我们便作出了分工合作的工作计划,所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每人专门负责一项工作,分工合作,相互协调配合,使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我负责的是网络后台操作以及阳光信访系统的录入和更新,即把每一个群众来电诉求的信访件通过“110阳光信访”系统转送到各个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及时跟进处理结果,与各处理单位进行协商督办。例如,市民李某反映新城花苑小区对该小区门面房用电收费不合理,每度电收费1.25元,明显高出商业用电收费标准,并且收取电费时没有发票收据,多方反映没有得到解决。经信访局副局长刘福祥批示该信访件转送市发改委处理,发改委很快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反馈了回来——经查,新城花苑小区为我市天缘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住小区,由市新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前期服务。由于供电公司未对该小区抄表到户,物业公司受开发企业委托收取小区业主电费。接到群众诉求110后,市发改委已向开发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价格收取电费。经发改委、开发办与开发企业协调处理,目前,开发企业承诺自6月份起,将按0.8933元/度收取小区门面房电费,并已当面回复信访人。我将这一处理结果在“110阳光信访”系统更新的同时,同时把问题的处理情况和结果录入“群众诉求110”信访服务中心网站(www.tcxf110.gov.cn)进行公示,让老百姓也能在网络上即时查询到自己的诉求是否解决。
我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转送督办每一个信访件,认真对待每一个群众诉求。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我们的工作量也日益增多,不仅要细心,而且要高效,丝毫不能马虎懈怠。但是工作压力骤增的同时,我们的工作热情也在不断地膨胀,因为“人民群众有所呼、党委政府积极办”的氛围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我们现在已经结束了信访工作,在回到基层工作的这几天里,信访工作的经验让我在面对农村工作的时候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我会更加珍惜后面这段基层工作的时间,努力做好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天长市仁和集镇芦龙社区书记助理 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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