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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 头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不,7月10日,市公安局大通派出所就调处了这样一起纠纷:一个小小的烟头,酿成了一场数千元损失的大祸。
6月5日上午,大通派出所接到报警:大通镇一户人家的收割机正在燃烧。所长董锋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收割机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村民们正在全力扑救!考虑到情况危急,民警立即劝离、疏散了救火的村民后,不顾安危,奋力扑灭了余火,并用水喷洒,加速收割机的冷却速度,还及时放出了收割机油箱里的油,消除了收割机爆炸的隐患,随后,一边通知消防大队,派员前来勘察火灾现场,一边组织民警调查,查清起火原因和责任人。
这起火灾,导致收割机驾驶室和底盘严重烧毁。
民警根据当天的风向和燃烧的痕迹,找出了火源的位置,确定火源在离收割机约半公里的农田里。一个小时后,锁定了嫌疑人为陈某。
民警立即找到在不远处收割麦子的陈某,经过一番旁敲侧击,陈某说了一句:“我没有放火,我当时抽完一根烟,把个烟头一扔,就去割麦子了”。
民警当即要求陈某带路,前去当时吸烟的位置,当场在那里找到了那个烟头,而火源正是起于这里!因为当时没有其他人在农田里,陈某无话可说,意识到自己闯祸了、闯大祸了,连声说:“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求求你们放了我吧!”。
通过民警多次登门做工作,7月10日上午,在村组干部的参与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支付赔偿金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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