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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少妇
10月10日下午,市公安局刑警讲述了一起关于“贼少妇”的案子,有点感慨,说来给您听听。
10月1日20时许,我市某镇一位居民向天长市公安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报案,他家店内当天的700多块钱营业款被人偷走了。侦查员及时赶到现场,经过勘查和走访,发现此案与这个镇近期发生的多起针对沿街店铺的盗窃案件作案手段类似,侦查员随即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对此类案件进行梳理,串并侦查;二是围绕案发现场的痕迹以及作案手段,进行深入的调查走访,查找破案线索;三是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的视频监控,寻找可疑人员。
经过艰苦的排查和筛选,最终发现一名抱着婴儿的年轻女子行迹十分可疑。刑警们按图索骥,查证这个可疑的女子姓华。令办案刑警诧异的是,华某有盗窃前科,目前仍在缓刑期间!
目标确定后,天长刑警和派出所民警联手出击,很快就将华某抓获归案。面对审讯的刑警,犯罪嫌疑人华某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今年20岁的华某因为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就在她缓刑期间,抱着6个月大的婴儿,窜至天长商都和某镇的沿街店铺,趁人不备,盗窃现金,已经作案10余起,盗窃现金5000余元。
因为犯罪犯罪嫌疑人华某正在哺乳期,被警方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核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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